本校105學年度第1學期選課日程
國立暨南國際大學105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選課須知
105年6月15日104學年度第7次教務會議通過
MMM選課方式:第一階段預選(含選填通識課程) ðð第二階段選課 ðð加退選 MMM
◎ 本校為辦理全校、院、系所活動,凝聚向心力,每週三下午 12 時起至 16 時為師生共同活動時間,該時段不排課。另大一大二英文期中、期末考試及通識講座皆於此時段舉行。
一、選課日期:校務系統全時開放【選課精靈】。
(一) 第一階段預選
- 大學部學生選填通識課程(含特色運動)志願:為避免同學搶選通識課程,造成系統擁塞,於正式選課之前,請同學先上網選填通識課程志願,時間自 8 月 22 日(星期一)下午 13:30 起至 8 月 24 日(星期三)中午 12:00 止。其篩選方式係先依同學志願序,同志願者依各學生(已修學分+目前志願的學分數)/在學學期數的大小排列(簡稱學分年級比),學分年級比相同者,由電腦取亂數排序。本校在學學生上一學期須至本校【校務系統】填答修習課程之教學意見網路調查,未填答科目不得超過一門
(如:修 5 門至少填答 4 門),但當學期只修習一門者,仍須完成填答問卷,本學期方可選填通識志願。
- 全校學生網路選課:時間自 8 月 25 日(星期四)上午 9:00 起至 8 月 29 日(星期一)中午 12:00 止。
(二) 第二階段選課:時間自 9 月 8 日(星期四)上午 9:00 起至 9 月 12 日(星期一)中午 12:00 時止。
(三) 加退選:時間自 9 月 12 日(星期一)中午 12:00 起至 9 月 26 日(星期一)中午 12:00 時止辦理加退選。加退選一律以網路辦理,若欲加選【選課精靈】中無法選到的課或擬超(缺) 修學分時,請於【校務系統】人工加選單填入欲選課程資料,自行列印經開課教師及所屬系所簽章同意,於加退選截止日(9 月 26 日)中午 12 時前繳至系所,系所彙整後送課務組登錄。加選科目未完成加選手續者,視同未選課,其學分成績不計;退選科目而未完成退選手續者,以未退選論,其成績以零分計算。(本校學則第 19 條)
(四) 通識課程(含特色運動)一律以網路辦理,不適用人工加選,如應屆畢業且通識學分不足及短期交換生者,需經由通識中心同意,始能加選。
二、選課程序
(一) 網際網路選課程序︰進入本校網址(http://www.ncnu.edu.tw)→進入【校務系統】→依身份別進入【本校學生】系統→輸入學號及密碼→進入【通識志願】、【選課精靈】→ 依螢幕顯示將各類課程點選即可。部分上課教室未訂者,敬請隨時進入教務系統查詢。
☆ 強烈建議:選課前,請先進入【課程查詢】查閱課程綱要及相關資料。
(二) 人工選課程序︰自行於【校務系統】人工加選單→填入欲選課程資料→自行列印經開課教師及本系(所)簽章同意→於規定期限內繳回系所,由系所送課務組。
三、選課相關規定
(一) 學分數修習規定︰學士班學生每學期修習學分,第一至第三學年不得少於 12 學分,並 不得多於 25 學分;若因情況特殊,經系主任核可者,得於當學期加選或減選 1 至 2 科, 第四學年至少應選修一個科目(本校學則第 15 條);碩士班研究生每學期修習學分數依各 系所修業規則規定。(本校學則第 15 條);延修生註冊者至少應選修一個科目,違反者應 於限期內辦理休學及離校手續,逾期未辦理或其休學期限已屆滿者,以未選課論(本校學 則第 33 條)。
(二) 全校共同課程及通識領域課程修習規定:
A、 自 105 學年度起入學新生適用新制通識教育課程架構(共 31 學分),於本校修業期限 內,必修【共同課程】12 學分及選修【領域課程】19 學分。
A-1 新制共同課程(共 12 學分)
1. 英文(6 學分):學生於大一至大二上學期,每學期各修習 2 學分,共 6 學分。
2.國文(4 學分)/僑外生華語文(4 學分):分上、下學期修習,各 2 學分,共 4 學
分。僑外生依入學華語文能力測驗結果,得以修習「僑外生華語文」分級抵免。
3.服務學習(1 學分):分上、下學期修課,各 0.5 學分,依所屬學系分班上課,無特殊原因不得跨班選課。
4.大一體育(0 學分):大一上學期依所屬學系分班上課,無特殊原因不得跨班選課; 大一下學期依運動項目分班,自由選課。身心障礙者得修習適應體育班。
5.特色運動(1 學分):特色運動課程計有射箭、高爾夫球、游泳、國際標準舞、網球、船艇等 6 項,每項課程 0.5 學分,學生自大二起始得修課,每學期至多認定一項,畢業前必須完成至少二項特色運動課程,共計 1 學分。身心障礙者得修習適應體育班兩學期,抵免特色運動課程。
6.通識講座(0 學分):學生應於畢業前至少出席 6 場通識講座,且繳交心得報告,取得「通過」成績。
A-2 新制領域課程(共 19 學分)
1. 人文領域:包含文學與藝術、歷史哲學與文化兩項次領域,每次領域各 1 門,共至少修習 5 學分。
2.社會領域:包含法政與教育、社經與管理兩項次領域,每次領域各 1 門,共至少修習 5 學分。
3.自然領域:包含工程與科技、生命與科學兩項次領域,每次領域各 1 門,共至少修習 5 學分。
4.特色通識領域:包含東南亞、綠概念、在地實踐三項次領域,自由選擇其中兩個次領域各修習一門,共至少修習 4 學分。
B、 自 102-104 學年度起入學學生適用通識教育課程架構(共 31 學分),於本校修業期限內,必修【共同課程】14 學分及選修【領域課程】17 學分。
B-1共同課程(共 14 學分)
- 英文(6 學分):自 102 學年度起,入學新生由大一至大二上學期,共 3 學期,每學期各修習 2 學分,共 6 學分,大一各學系分 a、b 班上課,大二同系上課。
- 國文(4 學分):分上、下學期修習,各 2 學分,共 4 學分。僑外生依入學華語文能力測驗結果,得以修習「僑外生華語文」分級抵免。
- 資訊倫理與素養(2 學分):自由選班,一學期修畢。
- 公益服務(1 學分):分上、下學期修課,各學分,依所屬學系分班上課,無特殊原因不得跨班選課。
- 大一體育(1 學分):大一上學期依所屬學系分班上課,無特殊原因不得跨班選課;大一下學期依運動項目分班,自由選課。每學期各學分。因身心障礙不適合大一體育課程者得選擇適應體育班。
- 特色運動(0 學分):畢業前應修至少 2 項特色運動(含射箭、高爾夫球、游泳、國際標準舞、網球、船艇)。99 學年度起入學之新生需自二年級起始得選課,每學期限修一項。因身心障礙不適合特色運動課程者得選擇適應體育班。
B-2領域課程(共 17 學分)
- 核心通識課程:分人文、社會科學、自然科學(每門課程為 3 學分)及特色通識(2-3 學分)共四領域,畢業前應於每領域內至少修習 1 門課程,共 11-12 學分。
- 延伸通識課程:畢業前至少修習 5-6 學分(不限領域)。
- 通識講座:應於畢業前至少出席 6 場通識講座,且繳交心得報告,取得「通過」成績。
(三) 學士班學生,未通過本校英文能力測驗標準者,大三起至大四畢業前須修畢本校「進修英文」課程二學期且成績及格(進修英文課程採登記制)。詳情請參閱本校畢業英文能力基本要求實施要點。
(四) 禁止衝堂及重覆修習:同一上課時間不得修習二科以上之科目,違者各該科目均以零分計算;重覆修習已及格之科目,其學分成績不計。(學則第 17 條)
(五) 扣考:學生任一科目請假(缺課)逾該科目全學年授課總時數三分之一者,不得參加該科目期末考試;一學期內請假(缺課)逾全學期授課時數三分之一者,應令辦理休學,由學校通知限期辦理休學與離校手續,仍未辦理或其二年休學期限已屆滿者,則予退學。一學期內曠課逾全學期授課時數三分之一者,則應予退學。(學則第 36 條)
(六) 選課證明單︰課務組於加退選截止後一週內製發選課證明單,由學生自行詳細核對與所選課程科目之課號、班別、課名、開課系所、任課教師、科目性質、學分數、上課時段等所有資料無誤後,即確定完成選課。選課結果及各科成績登記係以選課證明單所列內容為憑。選課證明單內容如有不符,請於規定期間內向課務組提出更正,逾期不予受理。
(七) 學分費及語言設備使用費(原語言實習費)之繳交:於加退選確定後,持由出納組製發之繳費單,於所定繳費期限內至指定地點繳費。逾期未繳費者,以未完成註冊手續論(本校學則第
13 條及第 49 條)。
(八) 語言設備使用費(原語言實習費)之收取依「國立暨南國際大學語文教學研究中心語言教室使用與管理辦法」之規定辦理,惟每位學生以收費一次為原則,於第一次修習使用語言教室時繳交,往後再修使用該教室之任何課程,則不再收費。(註:語言教室係指 B301、B302、
B305 三間教室)
(九) 延長修業年限期間學士班學生(延畢生)及碩、博士班、碩士在職專班學生,修習 0 學分課 程者,其付費方式請參酌學雜費收費標準一覽表第三點規定。
* 其他選課相關事宜,請詳讀本校學則及各系(所)相關規定辦理。